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
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〔2022〕110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教育厅(局、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、教育局,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、各分行、营业管理部、省会(首府)城市中心支行、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,各银保监局,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,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: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,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,经国务院同意...
发布日期:2022年05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