拟订全地区教育经费具体措施及财务管理制度。编制本级部门预算和机关决算。审核汇总本级部门决算。开展教育经费统计。规范教育收费管理。开展教育经费监督。拟订全地区教育发展规划。负责基础教育(含学前教育、特殊教育)学校布局规划。指导和管理教育领域标准化工作。统筹管理全地区教育基本建设。指导基础教育(含学前教育、特殊教育)学校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工作。承担教育领域乡村振兴工作。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。负责教育工会、机关工会财务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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